案件引入
张某因白内障于2023年8月在上海某三甲医院接受手术,术前视力0.7,术后降至0.06(接近失明)。转至专科医院复查确认无法复明,医院主张手术无过错仅愿退还费用。国启律师介入后,咨询外省市眼科专家认为手术方案存在瑕疵,在未进行医疗损害鉴定的情况下,通过持续谈判最终促成调解,当事人获赔22万元。
焦点分析
一、诊疗过错认定
国启律师团队调取完整病历资料,邀请眼科专家分析指出:手术记录显示术前评估不充分,人工晶体选择与患者糖尿病史存在匹配瑕疵,违反《眼科临床指南》操作规范。
二、损害后果关联
通过视力检查表(0.7→0.06)及专科医院会诊意见,构建手术瑕疵与视力丧失的直接因果关系链,突破医院”并发症不可控”的抗辩。
三、促成调解关键
在法院组织的调解中,律师提出”过错比例让步+赔偿金额明确”的务实方案,强调诉讼拖延对医院声誉的影响,最终促使医院认可医疗瑕疵并达成赔偿协议。
实务指引
一、证据固定关键
本案中完整的病历资料(114页)成为过错认定的核心,患者应妥善保存所有诊疗文书(含检查报告、用药记录)。
二、调解路径选择
在缺乏医疗损害鉴定的情况下,通过类案检索和诊疗规范分析,仍可实现过错推定的证明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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