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启喜报|国启律所成功代理离婚后财产纠纷案,为客户追回近百万元垫付房贷

案件概况

近日,本所代理的一起离婚后财产纠纷案经法院审理后圆满结案。本案中,委托人与原配偶离婚时明确约定,婚后共同房产归对方所有,剩余房贷由对方承担。然而,离婚后委托人发现其个人银行账户仍持续被划扣用于偿还该房产贷款,长达数年。对方辩称账户资金系“赠与”,且部分还款已过诉讼时效。本所律师精准把握案件核心争议,最终法院全额支持委托人主张,判决对方返还垫付的贷款本金及相应款项,有效维护了委托人合法权益。

焦点分析

一、离婚协议的法律约束力

法院明确认定,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及债务承担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本案中,协议明确约定房产归对方所有,房贷由其承担,对方使用委托人账户资金还款的行为构成违约,需承担返还责任。

二、分期债务的诉讼时效认定

针对对方提出的“部分还款已过诉讼时效”抗辩,法院采纳本所观点,认定按月偿还的房贷属于同一债务的分期履行,诉讼时效应自最后一期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本案中贷款尚未还清,故全部还款均未超过诉讼时效。

三、 资金性质的举证责任分配

对方主张账户资金系“赠与”,但未能提供有效证据证明委托人存在赠与意思表示。法院强调,离婚后一方长期使用另一方账户偿还本应自行承担的债务,不符合赠与的常理,支持了本所关于“不当得利返还”的主张。

实务启示

一、离婚协议需明确债务履行细节

建议在离婚协议中明确约定债务履行的具体账户、还款方式及违约责任,避免因约定不明导致后续纠纷。若一方需代偿债务,应签订书面补充协议,明确资金性质(如借款或垫付)。

二、及时固定证据,防范时效风险

对于分期履行的债务,债权人需保留每一期还款的凭证,并注意通过书面催告等方式中断诉讼时效。本案中,委托人及时挂失账户并起诉的行为,成为法院支持其诉求的关键证据。

三、警惕“亲密关系”下的财产混同

离婚后若双方仍保持经济往来,需通过备注、协议等方式明确资金用途(如“代为还款”),避免被对方主张为赠与或共同消费。本案中,法院对有备注的转账认定为赠与,无备注部分则抵扣还款金额,体现了证据细节的重要性。

结语

本案的成功处理,彰显了国启律所在婚姻家事与财产纠纷领域的专业能力。未来,本所将继续以精准的法律分析和细致的证据梳理,为客户提供高价值的争议解决方案。

© 版权声明
THE END
喜欢就支持一下吧
点赞13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