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启喜报|倪珊珊律师精准破局 “先票后款” 困局,高效维权避免二次诉讼和税费风险

案件引入

本案系一起典型的买卖合同纠纷,合同明确约定先开票、后付款,付款至95%时需提供全额发票,否则买方有权拒付。我方当事人已完成全部供货、验收及结算,项目集中交付且质保期届满,无质量争议。但买方长期拖欠剩余货款(含质保金)及履约保证金。

起诉后,买方以我方未足额开票为由抗辩,主张行使先履行抗辩权。按合同字面约定,我方极有可能因未开票被驳回、补票后再二次起诉,导致周期拉长、成本增加、回款遥遥无期。

图片[1]-国启喜报|倪珊珊律师精准破局 “先票后款” 困局,高效维权避免二次诉讼和税费风险-上海国启律师事务所

焦点分析:当庭补票与税费风险兜底,扭转被动局面

本案庭审核心难点在于:不开票易败诉;开票又怕对方仍不付款、我方白白承担税费。倪珊珊律师采取关键两步:

第一、当庭补开全额发票,直接促成付款条件成就!

为避免二次诉讼、减少当事人诉累,庭审中当庭完成全额补票,一次性消除买方“未开票拒付”的全部抗辩基础,付款条件当场成就。

第二、当庭向法院明确税费风险与红冲路径,锁定责任!

针对“开票后对方仍不付款、我方承担税费损失”的风险,当庭重点强调:

(1)我方当庭开票仅为促成条件、推进诉讼,并非放弃债权或自认收款;

(2)若买方在合理期限内仍不履行,我方将依法合规红冲发票,终止纳税义务,避免税费损失;

(3)红冲系税法允许的救济方式,不存在违规风险;

(4)恳请法院明确:买方逾期付款导致的税费损失,由买方承担。

法院最终采纳我方观点:货款及保证金全部支持、保证金逾期利息支持、律师费酌情支持,实现一次性胜诉,无二次起诉风险,同时守住税费安全底线。

实务指引:“先票后款”案件诉讼应对要点

一、起诉前评估开票缺口

要及时预判对方“未开票”抗辩,提前备好补票材料,避免被动。

二、庭审灵活策略:当庭补票

案例:结算金额已固定、实体履约无争议时,当庭补票可一次性扫清障碍、避免二次诉讼。

三、务必当庭说明税费风险与红冲路径

首先、强调开票仅为促成条件,不等于放弃债权;

其次、明确“逾期不付即依法红冲”,消除法官对税收损失的顾虑;

最后、争取法院对税费责任的保护。

四、区分保证金与货款

履约保证金一般无需开票即可返还,逾期返还构成违约,可单独主张利息。

结语

案体现了倪珊珊律师对合同风险的精准把握、庭审临场应变能力,以及对税费风险的专业兜底设计,在高度不利的程序条件下,实现一次诉讼、全额回款、无税费损失、无二次诉累,为同类案件提供了可复制的胜诉方案。

国启律所将持续以专业、高效、务实的态度,为客户提供全流程商事争议解决方案。

如果你正在面临以下问题:

对方以“没开发票”为由拖延付款、履约保证金被长期占用不退还、合同中的“先票后款”条款让你陷入被动、应收账款催收无果,想通过诉讼追回…….

欢迎联系我们——国启律所合同纠纷团队!

为什么选择国启律师?

✅丰富的合同纠纷实务经验:深谙合同效力认定、违约责任划分、证据规则与诉讼策略,能够为企业与个人提供
全流程、可落地的争议解决方案;

✅严守案件保密原则:严格遵循律师职业道德和国家安全保密规定,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 关注+私信我们,获取专业律师免费初步评估!留下【案件情况+联系方式】,我们将优先安排合同纠纷律师与您1对1沟通!

© 版权声明
THE END
喜欢就支持一下吧
点赞13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