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启喜报|口头代记账纠纷诉股东决胜执行

案件引入

张某为李某公司提供口头约定的代理记账服务,公司停止经营后,李某仍口头要求继续报账。两年后李某以公司未实际经营为由拒付服务费,张某无奈诉至法院。国启律师团队接受委托后,不仅起诉公司,同时将股东列为共同被告。尽管双方无书面合同,但通过提交同行业服务标准、实际申报记录等证据,法院最终支持原告诉求。因提前布局股东责任,判决生效后迅速执行回款。

焦点分析

一、口头合同效力

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口头协议同样具有法律约束力,本案中双方的服务事实构成有效合同关系。

二、举证技巧

通过 “行业标准 + 履约记录” 的组合证据策略,成功弥补无书面合同的举证短板。

三、执行保障策略

创新性地将股东列为共同被告,突破公司有限责任限制,为后期执行扫清障碍。

实务指引

一、商业合作

务必签订书面合同,明确服务范围、期限及费用标准。

二、服务过程中

需完整留存沟通记录、交付成果等证据链。

三、诉讼策略

应兼顾 “胜诉” 与 “执行”,在起诉阶段即需考虑被告主体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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